江西省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20名)
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学校拟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设置13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全部为赣州市第六中学高中部教学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特岗教师、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不适合教学岗位要求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2.学历条件:
(1)根据岗位设定,拟招聘以下两类人员:
A类:具有博士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学位;获得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或获评省特级教师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B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学位的;获得中小学副高级职称的教师或获评省学科带头人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1.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2.年龄条件
A类人员年龄要求48周岁及以下;
B类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其他条件:
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
3.报名步骤:
(1)应聘者下载填写《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及《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填报表》(见附件4)。
(2)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电子Excel格式《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填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7月30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4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可凭学院学籍证明材料或成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出具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
④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取得中小学高级职称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及聘书(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应身份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⑤有初中、高中教学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有关佐证资料原件扫描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或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凭据等)。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如“3年以上”指至2024年8月31日时累计已满3周年)。工作经历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
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5)。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4年7月7日前在网上公布。
网上报名填写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聘用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以上材料以“应聘学校+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至邮箱(sgjshizike@163.com)。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变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及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官网发布或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7月8日。
地点:赣州市第六中学。
报名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退还)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上的相片一致,背面写上岗位、姓名)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后,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如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0名以上(含10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形成竞争关系(即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关系,则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教学专业知识和能力、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岗位计划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则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通知公告中进行公示。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5分及以上)
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记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体检人员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五)考察
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区党工委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产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须积极主动配合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者和学位证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八)待遇
享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教师福利待遇,按规定申请人才住房。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相关制度,严肃招聘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管局:0797-8375125
监督电话:中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管局纪委:0797-8378739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797-8372619
附件:
1.《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4.《赣州经开区直属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填报表》
5.《在职人员同意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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