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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20名)

发布时间:2023-12-1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石城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为打造富裕美丽温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石城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经石城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考核引进20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到石城县任教。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城区中学教师20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石城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对无人报考岗位由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在考核前研究是否调剂到其他学科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人员;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人员。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专业、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详见《石城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首先应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再结合“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要求进行报考。

3.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12月16日为报名第一天)

4.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或承诺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须取得与岗位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承诺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须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7)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11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等考核性面试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不进行笔试。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选岗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教体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预报名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进行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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