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市直中学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赣州市市直中学拟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高层次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设置11个岗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16名。其中,赣州市第一中学设置4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赣州市第三中学设置7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详见附件1)。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市直中学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2.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附件2)的规定为准。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及代码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及代码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周岁)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注:8月1日为公告发布之日)。
4.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9日24: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将《赣州市市直中学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应聘学校+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各招聘学校指定邮箱(各招聘学校邮箱地址和联系方式附后),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学校+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并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