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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石城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类别条件及名额

(一)公开招聘

1.公费师范生引进

按政策免试引进,为2019年入学签约公费师范生6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国家政策直接签约引进,安排在城区中学任教,为事业编制人员。

2.外县公办教师选调

(1)选调名额

选调引进中小学教师5名。

(2)选调条件

石城籍及有志于到县任教的非石城籍外县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等次,其他年份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现场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英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教师须专业对口。

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超过5名时,则按如下方法进行评分计算,最终按评分合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选调前5名(如前五名出现并列时优先录用教龄长者)。

按以下三大类进行评分,每项均只计最高项1次,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①评优评模评分:计分标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计分范围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②教学名师评分:县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加1分,县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加3分,省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加4分。

③教学竞赛获奖评分(指县选派教师现场参赛的各项教学比赛):竞赛科目须与报考学科一致且获等级奖的(其中科学类竞赛获奖可在任意学科加分),按以下标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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