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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2023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17名)

发布时间:2023-01-1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大余县2023年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17人。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笔试、面试满分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中紧缺学科17人(数学5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3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2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2.关于“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指2023年毕业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向县教科体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教师资格证条件:具备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40周岁以下)。

6.其他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服务协议;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自2023年1月18日起通过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30日。

2.报名地点: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二楼)。

3.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网上填报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上午12:00。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和报名登记表。以下情形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2)大余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4.报考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1月31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可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包括聘用后的试用期内)。

应聘人员自报名成功起也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以及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均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或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略低于所报学科高考难度。笔试合格线为60分,从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成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实际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分数线分数)的考生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2月8日。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入闱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招聘学科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协调,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出现考察不合格时,则从面试成绩满70分、未入闱考察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检测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对因体检或本人放弃体检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二)新聘教师须服从分配,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考前和考试期间,要做好每日健康监测,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合理安排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2)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进入考点。

(3)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除外),自测为阳性或者体温异常的考生必须佩戴N95或者KN95口罩,不佩戴相应级别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口罩、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自备。

(4)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前场考试后、下场开考前,如突感不适,也应在下场考试开始前,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5)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大余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与指导。

咨询电话:大余县教科体局人事股:0797-8731331。

附件:

1.赣州市大余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职位表

2.赣州市大余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2023届毕业生有关材料证明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

6.大余县2023年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招聘信息填报表

大余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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