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2021年公开补招体教融合项目体育事业编制教师实施方案
于都县2021年公开补招体教融合项目体育教师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县体教融合项目师资问题,根据2021年公开招聘体教融合项目体育教师招聘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补招体教融合项目事业编制体育教师69名。为做好本次补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于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高中(含职业中专)紧缺学科和体教融合项目体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于都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仲涛担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蔡兰芳担任副组长,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体局,由县教科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补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
(二)学历、专业等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所学专修项目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修项目证明)。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省级体工队或省体校退役优秀运动员,且需获得报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国家一级裁判员。
4.外县在编在岗的教师,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修项目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修项目证明),同时必须提供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批复。
注:①1、2、3条件中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内初中岗位需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②大专学历限选小学相应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的;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聘用规定人员;
4.本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二维码如下。(操作步骤:考生扫码进入→填报报名信息→提交→参加资格审查,联系人:刘地全1376636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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