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21年-2025年)》文件精神,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5个事业单位,拟招聘9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志愿长期在燕山地区从教。
(二)招聘对象
1.普通教师岗位:要求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北京生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乡村特岗教师岗位:要求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范围:包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和2021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以下要求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其他条件
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相应学位且能正常派遣的毕业生;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非北京生源要求: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且能正常派遣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要求符合北京市人才进京落户条件。
3.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其他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20上午9:00至7月21日中午12:00前登录燕山教委招聘网站(http://58.117.255.186/zhaopinys)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或单位户籍部门公章)和户口本人页原件;
2.已毕业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派遣证原件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和已修完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3.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仅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全部笔试科目的:须提供有效期内全部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可先行参加本年度北京市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订立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的应届毕业生,具有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须随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因信息填报不全等情况被退回,可在7月21日15:00前根据退回原因修改信息再次提交,过时视为自愿放弃。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后续打印报名表、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燕山教委招聘网站(http://58.117.255.186/zhaopinys)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未按期打印报名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即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考试形式为线上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燕山教委统一组织,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业务考核人数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业务考核人选。未到达1:5的岗位,按学校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具体形式以教委通知为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业务考核成绩确定名次。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资格复审、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顺延递补。
(二)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资格终审
燕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限一般不低于6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属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通过进京审批的,三年后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有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
3.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4.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6.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7.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8.未通过进京审批的;
9.档案审核不合格的;
10.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核提交的简历中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请提高警惕。
联系电话:(010)69341097
监督电话:(010)81333635
附件: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xlsx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