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平谷区教师招聘公告(28名)

发布时间:2021-04-0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谷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共27个岗位,招聘教师28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招聘人员范围:北京市居民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师范类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只限首师大为平谷区定向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

(六)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七)年龄要求:

1.本科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申报中小学教师岗位,高级别资格证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

3.申报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九)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4月14日

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大街9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报名人员需在平谷区教育委员会门口接受体温检测,扫“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不是“绿码”的报名人员需要出具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3.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考生从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本人有效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成绩单上必须体现“师范”专业字样)。成绩单上不能体现“师范”专业的,须提交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6)教师资格证。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对报名人员要求:要求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5.招聘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区教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

(四)考核

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在校学习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体检

1.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拟聘人选个人负担。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申报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考生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报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拟聘人选在2021年7月1日之前未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相关人才存档部门。

附件1:《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xls

附件2:《平谷区教委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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