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珠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珠海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具体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委党校网站(https://www.zhswdx.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事业编制教师3名,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和咨政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

6.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9日17:00时。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贴电子照片,详见附件2)及《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3),请提供可编辑版本;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扫描件;

3.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课题、获奖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著作论文、课题材料、获奖证书等。出版著作的,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参加科研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4.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将上述资料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swdxbgs@zhuhai.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专业+姓名”。

(三)报名要求

1.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请勿投递简历;

3.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扫描件,来珠海参加考核时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并统一在我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试

当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5时,该岗位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当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大于1:5时,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6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线70分。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如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5时,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在笔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属于笔试岗位的,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心理健康水平、工作意愿、职位匹配度等情况。

(四)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试讲结束后视情况进行提问。

考生综合成绩将于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https://www.zhswdx.cn/)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形的,由校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二)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未能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以及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128116。

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76。

附件:1.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表.doc

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5.报考指南.doc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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