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公告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我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第三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建有条件良好、设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功能室。学校专业直接对接珠海高端产业,工科专业比例超过50%。考生可登录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zhcpt.edu.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报考人员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报到入职后按聘用政策规定进行聘用。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7时。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邮件主题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例如:A09岗位+张三)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招聘邮箱:zhcptzhaopin@163.com。
3.报名材料:所有应聘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附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上传,不要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单个上传。应聘材料应包括:
(1)可编辑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承诺人签字版扫描件(附件3)。
(2)可编辑电子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4)。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扫描件。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本人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扫描版(附件6)
(5)社保缴费记录及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的,另需提供劳动合同)。
(6)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师(CPS)认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请按要求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4.拟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网络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相关通知在学校网站(https://www.zhcpt.edu.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知识。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s://www.zhcpt.edu.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复审的考生报考资格及详细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将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审核结果,并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果复审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通知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综合考察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另行在学校网站(https://www.zhcpt.edu.cn/)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https://www.zhcpt.edu.cn/)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53145、0756-7253030,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53315。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表.xlsx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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