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高新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95名)
珠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现开展珠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区及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占地面积139平方公里。北部与中山市接壤,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轨道贯穿境内,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南距澳门18公里,北离广州110公里,离深中通道落脚点20公里。辖区有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4所知名高等院校。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名人辈出,工运领袖苏兆征、民国首任内阁总理唐绍仪、首任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校长唐国安、洋务运动先驱唐廷枢、著名版画家古元、中国第一位留英医学博士黄宽等名人均出自唐家湾。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有唐家古镇、会同古村等古建筑群、唐绍仪私家园林共乐园、中西合璧的栖霞仙馆、承载着中国人民抗英胜利历史的淇澳白石街及众多珍贵的名人故居,被誉为“中国近代名人故里”“岭南百年文化古镇”。高新区作为珠海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平台,主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等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高新区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所辖唐家湾镇先后荣获“广东省模范乡镇党委”“广东省文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广东省森林小镇”“广东省首批‘互联网+’创建小镇”。会同社区获评2020年广东省十大美丽乡村。
辖下有金鼎中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唐家中学)、珠海市礼和中学(文园中学礼和校区)、金鼎第一小学、唐家小学、唐国安纪念学校、兆征纪念学校、礼和小学、中山大学附属小学、金凤小学、永丰小学、景阳小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小学、银星小学等,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95名(中学教师24名、小学教师71名),详见《珠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A类:
符合岗位条件且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B类:
符合岗位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须于2023年9月30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③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非专业代码)已列入《参考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岗位表》上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参考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3.考生须持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签约→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com/(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每人只能选报1个职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导出并打印《珠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29日8时起至2023年5月31日17时止。
3.报名所需材料:除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外,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A类考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B类考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③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④岗位所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注意事项:(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3)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佐证。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6)涉及本次招聘各环节的考务安排均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核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签字确认的《报名表》作现场资格审核。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或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在珠海高新区。具体事项在报名系统上反馈。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均在珠海高新区。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成绩。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授课水平、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答辩反应等专业综合素质。
1.音乐、美术、体育岗位包括“试讲+答辩+专业技能展示”,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60%,答辩占面试成绩比例20%、专业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比例20%(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器材请自备);
2.其他岗位包括“试讲+答辩”,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60%,答辩占面试成绩比例40%。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均需达到合格线,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需提前做好签约准备,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有放弃体检或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试用)期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即视为已经报考者本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在后续的程序中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考试)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能按时间要求报到的;6.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8.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上述(二)所列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因此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补录。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099、3629088(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8楼810室,邮编:519080。投诉电话:0756-3629320、3629826(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18楼1805室,邮编:519080。
受理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珠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岗位表.xls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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