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技师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珠海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珠海市技师学院事业编制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技师学院,是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事业单位。珠海市技师学院创办于1980年,是珠海市唯一公办技工院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人社部首批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单位、广东省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学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
学院现有吉大、金湾“一校两区”,总占地面积301亩,总建筑面积18万㎡。开设了智能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信息技术等7个专业群31个专业,在校生约7661人。毕业生就业率98%,留珠就业率92%以上,深受珠海重点企业青睐。2021年以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3000多人次。
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zhgjx.com)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各类人员。
说明:1.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符合条件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各招聘单位的《珠海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附件3)执行。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我单位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下列材料至招聘邮箱zhjgedu@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名称)”命名,例如:张三B01智能制造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承诺人签字版扫描件(附件4)。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及上述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业绩成果扫描件。
(4)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7时。
3.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应聘的,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报考。
4.资格审核
由招聘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通知等事项,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www.zhgjx.com)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考生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采取技能考核、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给分相同的,则另行面试确定。
考生考试总成绩和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考试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听从工作人员指令,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198132;监督投诉电话:0756-3198105、2128789。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被聘用者须在2023年1月10日前报到,须服从学院统一工作分配。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需本人在报到截止日期前向市技师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2月10日。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报到时间的,学校须提前报市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四)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招聘考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如需调整有关安排的,将及时发布信息。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日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