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幼儿园行政管理(辅助)岗职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横琴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幼儿园行政管理(辅助)岗职工公告

为加快推进横琴新区现代化国际化教育示范区先行地建设,根据广东省和珠海市关于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横琴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幼儿园行政管理(辅助)岗职工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

②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以及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横琴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招聘行政管理(辅助)岗位一览表》。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横琴新区政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面试→现场资格审核→签约→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1日9:00至7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脑登陆http://xzzk.feiqiyun.ex1.http.8086.ipv6.zhuhai.gov.cn/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

②近期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

④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9:00至7月25日18:00。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将按1:3比例通知进入线下面试阶段(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

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

3.面试内容:

自我介绍、技能展示、专业答辩三个环节。

4.面试结果: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果由招聘单位自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线下面试人员将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达标等情形,由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替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措施。

(一)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二)应聘者应提前了解现场资格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现场审核及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应聘者,进入现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现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现场: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者;

2.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者;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

4.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应聘者。

(五)应聘者应准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除身份确认或面试环节外,其他时候全程佩戴。

(六)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珠海市和横琴新区的最新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时间和地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资料审查时发现重复报名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因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未尽事宜,由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841501(珠海市十字门小学、珠海保税区第一小学);0756-8841501(珠海保税区第一幼儿园)。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2021年横琴新区公办学校(园)招聘行政管理(辅助)岗位一览表》.xlsx

珠海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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