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编制内教师招聘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7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2.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9、2020年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附件1)。
3.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需提交2019、2020年取得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1.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具体资格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3.应聘者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应聘者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约定12个月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或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3)。承诺毕业前取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以上成绩单,届时无法提供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薪酬待遇:本次招聘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个人报名—网上预审—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网上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获奖、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预审预评,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并将预审结果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7日17:00截止。
3.网上报名进入方式:有两条途径,一是直接登录http://jszp.jwjy.ex5.https.443.ipv6.zhuhai.gov.cn/pc/login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二是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
事项说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1.时间:2021年4月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珠海市金湾区虹晖小学。
3.现场资格审查:请应聘者本人根据本公告中“线上报名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网上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
(2)身份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学历学位材料。未毕业者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若提供不了推荐表,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已毕业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且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5)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7)《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8)《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5)。
(9)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心理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用教学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教育心理素养测试(10分钟)方式进行。体育、音乐岗位增设专业技能展示5分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安排在公布线上预审通过名单时同步公布。
(三)确定考察人员
1.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拟聘人员在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2.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在面试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签约
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现场签约一般在面试全部结束后1-2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排名依序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请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取消拟聘资格。
(三)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确认、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5);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广东粤康码。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5)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六)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珠海市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有关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阶段性的通知及公告等相关事宜、拟聘人员公示等均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和“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395(黄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2786(李老师)。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注意事项: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2.考生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或考生自我关闭信息接收功能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附件:
1.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pdf
2.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5.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doc
6.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报名表.doc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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