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2024年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港口镇是中山市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镇域面积71.2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4万,是国家卫生镇、广东省文明镇,目前全镇共有公办学校10所。
根据我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办中小学非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山市港口镇公办中小学非编制教师若干名。
(二)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心理健康;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科学、信息技术。
二、薪酬待遇
受聘教师人均年薪约11-16万元(税前),续聘后,将逐年递增。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相关不良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质良好,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或相近)。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育教学比赛奖励或教育教学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1年或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1)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
(2)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或以上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
4.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的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安排报名、确定考核人选、面试、体检与政审、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
第一步:点击(复制)打开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REl1QUx1c1VObmpL#/f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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