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次)
肇庆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博士研究生11名、应届硕士研究生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医学院于202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卫生技术、卫生管理专门人才的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有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医疗服务任务,教育研究、科学研究任务和开展国内外校际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招岗位32个,公招人数37人。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具体各岗位所需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9:00—7月18日17:00(10个工作日)。报名时限内,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不接受来电咨询;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s://sydwbk.zqzhrs.cn:8081)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请提供在读证明、学生证)如报考岗位中有政治面貌要求,需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2)报考人员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网上报名直接上传个人照片)。
4.联系方式(报名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丰乐路12号肇庆医学院新区校区行政楼406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8-2853951。
5.其他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考生必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
(2)在读证明、政治面貌证明的内容须包含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在读证明必须注明所读专业及专业代码、毕业时间,可以由学校、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处、部)或者学籍管理部门开具并盖公章。学生证须盖学校公章。
(3)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且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要求相一致,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解聘。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在读证明)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7)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考试
1.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初审(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其中“A”类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B”类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3.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4.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A”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B”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A”类岗位全部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均直接进入面试。
6.“B”类岗位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择优进入面试环节,如符合要求的人数少于3人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
7.考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成绩、排名、是否入围下一环节等有关信息将通过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c.zqmc.edu.cn/)公布,请报考人员留意网站信息。
8.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肇庆医学院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c.zqmc.edu.cn/)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且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要求相一致,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解聘。
(三)通过公开招聘报考高校教师岗位、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如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须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解聘。
(四)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肇庆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该自觉遵守招聘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纪委进行直接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0758-2853951(学校组织人事处);监督电话:0758-2857119(学校纪委),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附件1:肇庆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次).xls
肇庆医学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