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教师招聘公告(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发布时间:2021-04-1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关于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第二批高校招聘中小学教职员公告(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经区政府同意,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我局定于2021年4月21日-22日到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开展高校招聘75名中小学教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中小学教职员招聘人数为75人,具体岗位见公告附件1“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第二批高校招聘中小学教职员岗位信息表”。

说明:以上指标按学段和学科分解为岗位,相同学段及相同学科视为同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编码],可包括多所学校指标;所有不同岗位各自计分排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择业期政策或暂缓就业政策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1年非师范类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说明: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报名当天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以及符合择业期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或201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至报名前一日,即199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的)。

3.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主动承担学校任务,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各类合法社团活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综合排名前30%、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班干部的考生优先考虑。

4.只能应聘与专业类别相符的学科,专业类别不对口不受理报名。专业类别如果是相近专业或学科的,所学专业或学科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后由招聘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相符。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要求。

5.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端州区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2021年毕业生如在2021年8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毕业生需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15:00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门架空层

报名材料需有《2021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承诺书(附件3)及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并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有成绩表)、身份证、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2.大学在读期间获得学院级以上奖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暂缓就业或择业期的考生需要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暂缓就业的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3.持有纸质版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应届生,需提供空白由本人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若是电子协议的应届生,则需要现场操作电子协议;

4.个人自制简历,并应在空白处声明资料保证真实以及签名;

5.若考生所提交材料不能有效证明是师范生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材料。

报名现场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按通知要求(将根据现场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参与考试。

(二)考试

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招聘考试由推荐面试、笔试、复试三部分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证件不齐全的不予以参加考试。

1.推荐面试

时间:2021年4月21日9:30-16:00

地点:现场通知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推荐面试。同一岗位根据推荐面试成绩排列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如果出现因同成绩超过1:3时,则同一报考同岗位且在1:3排名内同成绩的人员同时入围笔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推荐面试人数进入笔试。推荐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

时间:2021年4月22日

地点:短信通知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统一计分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进入复试。如果出现因同分超过1:2时,则同一报考同岗位且在1:2排名内同分的人员同时入围复试。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笔试成绩人数进入复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说明: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得参加复试。

3.复试

时间:2021年4月22日

地点、具体时间请留意现场通知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同一岗位统一计分。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复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可以进入面谈。

同一岗位复试结束后,计算笔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谈签约。

说明:

1.推荐面试的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综合成绩。

2.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推荐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3.若同一职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复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三)面谈和签约

时间:现场通知

地点:现场通知

工作招聘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当面谈话,达到一致即现场与招聘工作组办理签约有关事宜,双方约定五年服务期以及相关违约责任。

若有面谈人员放弃聘用机会,可视考生综合成绩情况递补下一位。

说明:以上各环节开展时间会根据现场工作情况而有所调整,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签约人员需参加我局组织的体检和考察工作。

1.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实施。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会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仅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应聘。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践行诚信报考!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有所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四)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在进入报名(考)点前,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2.所有人员在进入报名(考)点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3.在报名(考)点内,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在全部招聘工作完成后,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和拟聘人员情况公布分配方案。

(三)根据招聘的实际情况,如果出现拟聘人员不足、考生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指标空缺,剩余指标可结转到其他场招聘。

(四)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辞职者,须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且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申请调动。

(六)本公告由端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端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58-2279344、0758-2288079或0758-2232023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第二批高校招聘中小学教职员岗位信息表.doc

2.2021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doc

3.承诺书 (1).doc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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