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2020年首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鼎湖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教育局决定在肇庆学院举办中小学教师专场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4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主动承担学校任务,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各类合法社团活动。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班干部、硕士研究生可优先。

4.只能应聘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专业不对口不受理报名。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被录(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鼎湖区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12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送到鼎湖区教育局电子邮箱:dhjyjrsg@126.com,邮件命名为:“学科-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例如:语文-张三-肇庆学院汉语言文学)。主要提交按以下顺序扫描的材料:报名表(贴相)、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材料、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业成绩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各一份;属体育、美术专业的考生要同时提交专修专业的院系证明,教练证或专业等级证等各一份;暂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五、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核。招聘工作组按事前研究制定的资格审核评分制度,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审核,按考生综合条件构成的积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下一阶段现场复核的名单(若出现考生人数小于1:3的比例要求,则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5天内,将审核结果,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入围考生。无收到反馈信息的,不入围下一阶段现场复核资格。

(二)现场复核。入围的考生,按时间要求到专场招聘现场提交网报材料原件,供招聘工作组复核,复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复核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材料造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特别提醒: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进入招聘现场时,均要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自备)。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C,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三)考试。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体育、美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以现场通知为准)。

(四)面谈。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约谈入围考生,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五)签约。符合条件并同意面谈约定的考生与鼎湖区教育局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入围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录用资格:

1.未能正常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拟录用人员不服从鼎湖区教育局入职岗位工作安排的;

3.因体检、公示结果等因素影响录用资格;

4.不按要求按时报到的。

对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鼎湖区教育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二)本次招聘由鼎湖区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公告由鼎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728851688(办公)。

附件:1.鼎湖区2020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2.鼎湖区2020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

附件1:鼎湖区2020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用人单位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体育

美术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下属各中小学

40

16

5

7

1

7

4

特殊说明

足球、篮球、游泳专业各1名,乒乓球、田径专业各2名。

水彩画专业3名,油画专业1名。

 

鼎湖区2020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