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教师招聘通告(38名)
新兴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为充实和优化我县师资队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和《新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兴县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其中小学教师33名,财会人员5名(各类招聘岗位分配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1983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不含机关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详见《新兴县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统一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考生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4月25日到27日报名,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新兴县新城镇北大垌文华路46号)。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登记表》)、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证件,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教育学成绩、心理学成绩,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上述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予以核实。
(五)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18日领取准考证;请报考者带备身份证到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5月19日
2.笔试地点:新兴理工学校
3.笔试科目:所招考岗位的学科基础知识(音乐美术体育科实行考专业实操)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
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参加面试,并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地点:新兴理工学校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科目:教师岗位报考者按工作人员抽选相应学科备课一节(时间为90分钟)和试讲一节课(时间为20分钟);财务人员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5.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新兴县教育局网站和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2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新兴县教育局网站和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兴县教育局网站和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由招聘录用人员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招聘单位。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待遇。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试用期时间按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政策咨询
有关招聘工作的详情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答,咨询电话:0766-2978177。
新兴县教育局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