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韶关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韶关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座落在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韶关市。学校占地面积2627亩,环境优美,绿树婆娑,湖光山色,人文气息浓郁,开放包容,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开设有文、理、工、农、法、管理、艺术、教育、经济、历史、医等11个学科门类,17个二级学院,74个本科专业。
二、招聘岗位
韶关学院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7日00:00至10月15日23:59。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韶关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sgu.edu.cn/)“人才招聘”栏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除注册填报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等学习阶段。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学位证书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学籍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材料。
(4)大学期间的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党组织或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对应出具证明材料。
(5)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2.笔试前资格初审。考生报名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对考生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初查,个人基本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资格初审发现问题或信息不完整的,将不予以退回修改,考生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信息补充。
此阶段只初查考生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不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步审查结果。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16日8:00至10月18日23:59。通过系统初步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韶关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初定于2023年10月22日进行,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将在韶关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韶关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2.资格审查。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韶关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及查收短信通知。
3.面试组织。面试由韶关学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韶关学院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韶关学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韶关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8:30—12:00、14:40—17:00。咨询电话:0751-8120085;纪检监察室监督投诉电话:0751-8120015。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韶关学院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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