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的公告
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实我市市直学校高层次教师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广东省汕尾市市直部分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下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2017年12月份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17年12月份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的人员;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及优惠政策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招聘办法,符合招聘条件(见附件1)的应聘者请带齐相关材料,于下列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2020年1月4日上午9:00-10:00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崇师楼D102教室现场报名;
2.2020年1月7日上午9:00-10:00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招生就业处105室现场报名;
3.2020年1月9日上午9:00-10:00在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410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考生参加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及暂缓就业协议书;
3.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属于证件类的,须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属于证明类的,必须提供原件。
(三)考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本次招聘免予笔试,报考教师岗位的直接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报考校医、财会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为:
1.哈尔滨师范大学面试时间:2020年1月4日14∶30;
2.内蒙古师范大学面试时间:2020年1月7日14∶30;
3.天津体育学院面试时间:2020年1月9日14∶3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列为招聘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并按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以主考官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主考官评分相同的,以加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选。
经确定为入围人选的考生,应届毕业生须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签订《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2.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60-3383663(汕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60-3390698(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