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教师招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关于南澳县教育系统2021年进高校专场招聘

博(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南澳县2021年百名英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南澳县教育局组织到湖南师范大学招聘10名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南澳县教育系统2021年进高校专场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引进博士聘为管理七级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引进人才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博士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硕士直接聘用至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待遇在政策范围内顶格核算,工资、住房补贴、五险一金等待遇就高不就低。聘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的,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

(二)英才补贴

引进人才入职后,博士给予一次性9.6万元住房补助和4.8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给予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并享受县委、县政府其他引才专项政策。

(三)配偶安置

引进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安排工作;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每月提供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引进人才的配偶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按本地户籍人员条件报考。

(四)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按引进对象意愿,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县内公办学校就读。

(五)职业发展

县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引进人才,调任为公务员。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南澳县教育系统2021年进高校专场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o.gov.cn/)、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http://www.nanao.gov.cn/stnarlsbj/gkmlpt/index)、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教育局栏目(http://www.nanao.gov.cn/stnajyj/gkmlpt/index)和南澳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4月24日上午9:00—下午4:00。

报名地址: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南栋201室。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发放《报名回执》;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面试之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1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聘人员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聘用后相应年限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按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承诺时限详见附件1)。

2.南澳县教育局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博(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七、招聘方式

(一)面试方式。

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二)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

面试采取现场面谈和说课形式相结合,其中说课时间不超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沟通交流能力、学术科研成果、价值观取向、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面试成绩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由南澳县教育局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九、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南澳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南澳县人民医院进行。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博(硕)士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体检费用由南澳县教育局承担。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考察公告。考察工作由南澳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十一、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南澳县教育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引进对象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若出现咳嗽、乏力、鼻塞、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向学校报备,并立即进入指定隔离区域等待校医院进一步安排。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1.联系部门、电话

南澳县教育局人事秘书股:0754-86805217(周六日不休息);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54-86817611。

2.监督部门、电话

南澳县纪委监委驻南澳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电话:0754-89806629。

附件:

附件1:南澳县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3: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南澳县教育局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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