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教师招聘公告(17名)

发布时间:2023-04-2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3年广东省平远县教育系统进校园现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平远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于2023年5月赴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进行校园现场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1.平远县平远中学招录2人(其中,英语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录。

2.平远县梅青中学招录英语教师1人,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设点招录。

3.平远县实验中学(初中)共招录9人(其中政治教师2人,数学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物理教师2人),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设点招录。

4.平远县冬青实验中学招录音乐教师1人,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录。

5.平远县特殊教育学校共招录教师4人(其中,心理健康教师1人,特殊教育教师3人),安排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设点招录。

以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广东省平远县教育系统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上一招聘点未完成的初高中招聘计划可顺延到下一招聘点招录。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及在编在职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人员;

(8)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9)曾享受过我市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优惠政策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确认”方式。

1.网上预报名及所需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者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压缩包发送至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gdpyrsg@163.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样式可从本公告附件2下载,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或贴上本人大一寸免冠电子彩照);

(2)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成绩单、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纳记录。

(3)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2.现场报名(确认)及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社保记录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网上预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9日(星期二)下午16:00止。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必须携带现场报名确认所需材料到现场提交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应聘者网上预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5月12日(星期五)下午2:00-6:00,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楼(具体现场报名确认地址另行通知)。

(2)5月15日(星期一)下午2:00-6:00,华南师范大学(具体现场报名确认地址另行通知)。

(3)5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6:00,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具体现场报名确认地址另行通知)。

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可参加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届毕业生”范围: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④参加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4)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5)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四)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各一份到现场复核,通过后按要求参加考试。在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者,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初步筛选,收取报名表等材料,初步筛选通过后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主要形式为“初试(面谈)+面试(说课)”。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初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政治思想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协调与应变能力、对教育事业的态度、心理抗压能力等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初试结束后,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面试得分由高到低及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第三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初试时间和地点

①5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楼(具体试室号另行通知)。

②5月16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楼(具体试室号另行通知)。

③5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具体试室号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届时由招聘单位将另行通知考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招聘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及参加说课。说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

①5月13日(星期六)下午2:00-6:00,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楼(具体试室号另行通知)。

②5月16日(星期二)下午2:00-6:00,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楼(具体试室号另行通知)。

③5月19日(星期五)下午2:00-6:00,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具体试室号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届时由招聘单位将另行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最终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录取对象(若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录取对象)。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录取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替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试用及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不按要求准时报到的,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进入递补聘用程序。

2.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福利待遇

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如符合《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中《梅州市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高校(或紧缺专业)目录》(县级)(详见附件3)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为5年)、购房补贴。

(一)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州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二)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州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以上补贴均为税前。

八、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4.因特殊原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时间和地点调整的,我县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原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我县教育局或报考点就业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调整公告。

5.本公告由平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咨询

关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由招聘单位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平远县教育局 姚建新13502543763

平远县平远中学 刘洪13825947506

平远县梅青中学 杨平13825907328

平远县实验中学 曾令平13723691008

平远县特殊学校 丘玉华13825949688

十、学校概况(扫码了解)

1.2023年广东省平远县教育系统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梅州市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高校(或紧缺专业)目录(县级).doc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远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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