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2017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90名)
大埔县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大埔县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7年8月23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8月24日至1999年8月23日期间出生),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的,最高可放宽至45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应提供资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3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3份《报名表》上均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时另交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22日、23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湖寮镇畹香路196号,即大埔汽车站对面)。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三、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持身份证于9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卫生、综合三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卫生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9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公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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