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2024年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部、南海之滨,粤桂琼三省几何中心。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三大国家战略区域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为满足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公开选聘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优秀教师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下文简称“省实茂名学校”)是一所由茂名市人民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创办、茂名市教育局主管的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由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实验中学(下文简称“省实”)负责实施全面管理,秉承省实“爱国、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和“以人为本、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发挥省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构建具有省实文脉和粤西特色的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省实茂名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借助省实教师专业发展的高位优势,以省实格局,省实平台,省实资源助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
省实茂名学校以“办高品质学术型现代化学校”为办学定位,以“培养有思想力、创造力、领导力的时代新人”为育人目标,在学校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中确定了“力争五年内办成茂名市基础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科研样板、教师发展样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样板’”的“三大样板”办学目标。
二、选聘岗位
高中学科教师共7名,选聘岗位信息详见《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2024年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市内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须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6.年龄要求:正高级教师职称者须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副高级教师职称者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一级教师职称者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均包含当天。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对个人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签订《应聘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相应项目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到一个Word文档,统一以“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