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和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2年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和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和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一)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

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是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办于1905年,坐落在粤西历史文化名城高州城区,是茂名市教育局直属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学校校园占地746亩,现有校舍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有实训农牧(果)场300多亩和校外实训基地50多个,拥有设备先进的实训中心7个及其他专业实训室一批。图书馆藏书近16万册。设有畜禽生产技术、舞蹈、幼儿保育、会计、农机、烹饪、园艺、计算机、护理、药剂、汽修、电子商务等二十多个专业。学校坚持为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办学宗旨,坚持崇实创新、厚德精技、强农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德育为首、技能立校、特色办学的办学方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办学方向、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致力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创业型的人才,已形成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并举的办学格局,办学经验曾在全国和省市同行交流,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在科研、生产、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被中国农学会认定为“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技术革新”单位。建校百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名高素质、实用型人才,被誉为“农业人才摇篮”、“粤西职教明珠”。

(二)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

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是茂名市教育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85年,是茂名地区一所集康复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对象为听力和智力残障的少年儿童。学校坐落于美丽的小东江畔龙山路北侧,学校环境优雅,办学设施齐全。2008年创办了第一届聋人高中。目前学校设有聋教部、智障部2个教学部,在校生548人,教职工86人。办学30多年来,学校一直坚持“有爱无碍、教育康复、育残成才、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和“一切为了残疾儿童的成长与发展”的办学宗旨,牢固树立“特色立校、特色强校”的观念,努力办让家长满意、社会放心的优质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办学成绩显著,先后被评为茂名市一级学校、“广东省助残先进集体”、“广东省三项康复工作先进单位”、“茂名市工人先锋号”、“先进基层党组织”、“茂名市先进集体”、“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原则。

三、招聘岗位

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教职员16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2022年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9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2022年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和生活技能训练教师岗位不作学位要求),且须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5.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七、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均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茂名市教育局办公楼副楼一楼大厅。地址: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①《2022年茂名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证);学位证(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按岗位要求,已取得的可提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在正面空白处签名确认,核验完毕退还原件。

6.资格审查。茂名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名资料现场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

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查通用教育能力和素养。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茂名市直属学校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出现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经递补仍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违反面试规定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生活技能训练教师岗位采取生活技能展示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生活管理知识及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成绩后请即离开考场。如考生需提前离开,请在考点公布栏或登陆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成绩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师岗位考生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会计岗位考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茂名市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岗位聘用要求。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备案聘用手续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见附件3)。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现场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广东省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5.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的,方可选择招聘岗位中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的专业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7.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8.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环节(含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需要现场进行的环节),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须提前注册健康码,于招聘工作现场环节前7天起,注册健康码,进行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非低风险地区)或有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要求,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该地区,前往我市完成“3天2检”。或前往常态化管理区检测一次核酸后,动身前往我市,再检测一次核酸,以便达到“3天2检”要求。

可以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现场环节的情形:健康码为绿码,有招聘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招聘现场环节的情形。

考生进入招聘环节现场,均应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招聘工作现场环节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招聘工作现场环节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④招聘工作现场环节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⑤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⑥不能提供招聘工作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⑦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⑧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招聘工作现场环节情况的考生。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作出调整,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十、组织管理

招聘工作由茂名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所有。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

附件:1.2022年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22年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3.2022年茂名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4.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5.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茂名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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