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城区学校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127名)

发布时间:2021-12-1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信宜市城区学校2022年现场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为满足信宜市中小学校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信宜市教育局决定到广州等地的高校设点,现场招聘城区学校教师127名。现公告如下:

  一、信宜市基本情况

  信宜,是海滨城市茂名市下辖的县级市,全市总面积3081平方公里,总人口150.3万人,有中国南玉之都、中国长寿之乡、中国慈孝文化之乡、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美誉。2015年以来,先后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信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建成占地1500多亩,包括信宜中学、教育城初中、教育城小学、教育城幼儿园4所学校的信宜教育城,在校师生达2万多人,是基础教育航母,辐射引领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闻名遐迩的超万人的大中职——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占地560亩,在校生1.6万多人,是全省在校生超万人的第二“大中职”,在全省享有“东有普宁,西有信宜”的盛誉。信宜市县镇村三级均成立了近100个奖教奖学基金会,崇文尚德、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优秀毕业生。

  (二)国家“985”、“211”、“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国家、省级重点专业(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以国家、省级重点专业学科报名的考生需提交学校或学院证明材料,证明样式见附件4)。

  (三)海外权威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生(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需出具留学部等权威部门的相关证明)。

  (四)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信宜市2022年城区学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符合《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信宜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不同层次给予相应补贴。

  聘用人员必须在信宜服务满5年以上,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按规定以支教的形式安排到镇村学校交流轮转3学年,人事、工资关系均保留在原学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可按规定在市内事业单位进行交流,但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不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3.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6.信宜市在职在编教师。

  五、招聘时间、地点及报名时间

  第一批: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

  招聘对象: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优秀毕业生;2.国家“985”、“211”、“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国家、省级重点专业(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3.海外权威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至2021年12月26日17:30。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28日9:00—17:3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顺德厅。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29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批:湖南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现场招聘。

  招聘对象: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优秀毕业生;2.国家“985”、“211”、“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国家、省级重点专业(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3.海外权威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生。

  报名时间、地点、岗位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批招聘视第一批招聘情况而定,第一批招聘剩余岗位用于第二批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时间3天,请考生扫描二维码后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考生需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1.《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2.身份证;3.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4.教师资格证;5.学业成绩表(需加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6.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7.《就业协议书》原件(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含重点专业学科证明、留学部证明等);9.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2张,材料2-6的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

  考生须本人到场提交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确认面试对象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根据考生的学历(专业)、成绩、学习表现等情况,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四)面试内容及形式

  1.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知识。

  2.招聘采取试教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签订就业协议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拟聘用人选。考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并当场签订协议书(未就业的考生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体检: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入围体检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入职前体检。对于初检不合格的人员,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其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检。其他有关事项严格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信宜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示和聘用:经面试、考察、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宜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全部办理入职所需的手续和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递补

  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22年7月31日。

  七、防疫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到和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持绿码和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二)外地来考点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我省和赴外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点设置及面试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八、组织管理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程序、时间及成绩等信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由信宜市教育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本次公告由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881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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