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教师招聘公告(120名)

发布时间:2023-10-1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榕城区位于揭阳市中心城区,地处“汕潮揭”三市地理中心、潮汕平原中部、榕江流域中段,背倚黄岐山、紫峰山、桑浦山,周环榕江南北河,是揭阳市的政治、文化中心。199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一直为揭阳市委、市政府驻地。2022年4月,揭阳市委优化中心城区发展体制机制,原空港经济区的渔湖、溪南、京冈、凤美、砲台、登岗、地都7镇(街)并入榕城区,现辖中山、新兴、榕华、西马、榕东、渔湖、溪南、凤美、京冈、东升、东兴、东阳、仙桥、梅云、砲台、登岗、地都17个镇(街),共205个村(社区),总面积34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101万人,常住人口约112万。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动我区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榕城区政府同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301号)规定程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聘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2023年榕城区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所读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对应(专业代码以2023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同时应具备对应学科和学段教师资格(学前教育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可以报低学段岗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考试流程

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至20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提供)、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确认报名。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职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责任自负。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及确认成功,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前网上考试确认。

2.考前网上考试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至22日17:00止。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揭阳市”——搜索——选择所报岗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前网上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5日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1.时间:2023年10月29日上午0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入综合成绩。笔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

4.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多人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5.考生全程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6.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的。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五)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复审资料目录》(附件2)。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上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榕城区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过程,因考生主动放弃审核的,不进行递补。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榕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现场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以榕城区政府网站公布或电话、短信通知方式,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说课内容由应聘者在所学专业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进行说课,答辩为现场回答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在教学专业素养、教学组织、教学程序设计、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进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考察所需的本人档案及有关证明、证件,未能提交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经考察,有违法、违纪、金融信用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yrongche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按放弃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榕城区现行事业单位相应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四年内原则上不得工作调动。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通知信息。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榕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663-8662505,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663-8652491,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02:30—05:3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时间除外)。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含”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公告由榕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资格复审资料目录.doc

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   揭阳市榕城区教育局

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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