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教师招聘公告
2019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普教公〔2019〕3号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普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普宁市教育局将组织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普宁市第二中学等11所学校共5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其中:普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放宽至国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美术教师放宽至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已授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全日制统招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以研究生学历及专业报考的,其本科学历及专业必须属师范类。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1984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原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的。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三)咨询电话:0663-2244850。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方式。
1.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上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后电子邮件发送至: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邮箱rsg2244850@163.com。
2.现场报名确认:经网上预报名或未经网上预报名的报考者都必须按报名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应届毕业生的持学生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院校出具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书面证明;属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院校出具属师范类毕业生的书面证明并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报考人员,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取消其报名、面试资格。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半天1套题。面试评委人数为7人。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是:7个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7,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者。报考者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确定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又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若有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该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前后名次,依次递补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
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经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者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等材料到普宁市教育局报到。凡无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报到时若未能提供证明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证件材料,则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资格。若出现以上情况,均不递补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普宁市教育局共同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拟聘用人选。
十、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教育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
十一、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任教满6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二、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uning.gov.cn/pnrsj)、普宁市教育局网(www.puning.gov.cn/pnjyj)上发布。
2、2019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与专业要求对照表.xls
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