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华侨中学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
揭阳华侨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揭阳华侨中学是揭阳市中心城区榕城区唯一一所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学校位于市区的黄金地带,濒临榕江北河,毗邻榕江新城示范区,在揭阳大道中段东侧,与揭阳万达广场相邻,交通便捷,环境优雅。校园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357人,在校生5266人。
为进一步提升揭阳华侨中学师资水平,缓解学校部分专业高层次人才短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有关规定,经榕城区政府同意,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榕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2020年重点院校本科、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0年高等院校毕业生,包含2018年暂缓就业、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2020届,或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2020年揭阳华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年国内(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参加考试,但必须于聘用后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职在岗的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根据揭阳华侨中学办学协议书的条款,被聘人员在揭阳华侨中学工作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广东顺风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被聘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按退休时政策法规和榕城区人民政府与广东顺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学协议执行。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解聘。另外,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四年内原则上个人不能要求工作调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从2020年6月29日开始报名,截至现场确认前一天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现场确认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和相关证书、证明、证件等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hwh1356@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揭阳华侨中学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10M,收到邮箱后自动回复为“收到报名有关材料”)。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及上级通知另行公告。
(三)报名材料
1.《揭阳市榕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和三方就业协议书,如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三方就业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对应学科和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因疫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提供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教师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有效期内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5.如广东省外院校(含国(境)外院校)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属择业期内的提供原高考期间广东生源地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6.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格式。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yrongcheng.gov.cn)公告,通过初审者须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视疫情情况及上级通知另行通知。
面试由榕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名。
(一)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由应聘者在所学专业必修课(对应的高中学科)中任选一节进行说课,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在分析、处理教材,教法学法的选择,教学过程和板书设计,言谈举止等方面能力。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二)面试成绩评定。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在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分数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现场另行组织面试。如确定拟聘人选放弃可按成绩排名高低顺延递补。拟聘人选报区人社局核准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书》、《个人征信记录》。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和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yro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和聘用
(一)录取核准。榕城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递补。若因考察不合格或签订协议书放弃招聘、经公示有异议而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加强监督管理
招聘咨询电话:0663-8662505(榕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663-8652491(榕城区人社局)。
附件1:《2020年揭阳华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