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教师招聘和选调(第二场)公告
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第二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第二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区2021年招聘(选调)计划,结合第一场招聘(选调)情况,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第二场)拟招聘(选调)8个教学岗位,详见《2021年江海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第二场)岗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招聘、选调对象
招聘及选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在职教师,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院校名单见附件2);
2.国内部分高水平师范院校、省内一本院校的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院校名单见附件2);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4.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省级以上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近5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科研类比赛或评比中取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择优录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技能条件;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中小学高级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1日后出生);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三)相关条件的说明
1.应聘人员相关证书凡涉及学科名称的,须和本人参加招聘(选调)的学科一致,或涵盖参加招聘(选调)的学科,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荣誉证书需在报名时提供,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2.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附件6)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http://hrss.gd.gov.cn/zcfg/zcfgk/content/post_3046646.html)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三年在我市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曾因违反我省有关计生政策被处理未满五年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考办法及要求
(一)信息发布
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组织部——(http://fzfjg.jianghai.gov.ex2.http.80.ipv6.jiangmen.gov.cn/bwbj/zzbbb_147036/)、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等网络媒体发布公告并持续更新。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
1.网上填表报名
第二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星期日)下午16:00,考生自行前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下载《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4)和《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5),填写相关内容,并将附电子照片的报名表(excel版)、信息表(excel版)及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可扫描、拍照,须确保清晰)打包发送电子邮件至jhqjyjrsszyglg@jiangmen.gov.cn。邮件的命名格式统一为:“招聘教师+招聘岗位+姓名”或“选调教师+选调岗位+姓名”,如:招聘教师+小学语文+张三。2021年4月11日前已在网上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仍需报名,或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选调。
2.现场确认报名
(1)第二场招聘现场确认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8月2日(星期一)上午8:30-16:30(如有变化以补充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银泉小学(江门市江翠路209号)。报名最终以现场确认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接受他人代为报名。考生须用A4纸将报名表和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装订。报名所用相关证件须提供原件用于现场查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现场审核资料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和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名须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资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①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电子版照片);②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表);④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符合报名资格规定的相应等级);⑥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其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人员及公办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①报名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电子版照片);②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④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符合报名资格规定的相应等级);⑥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⑦公办学校在编人员以及参加选调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4.国内部分高水平师范院校、省内一本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师范生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注明“师范”或“教育方向”;(2)报名使用专业所就读学校出具的“所读**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并提供成绩单作为佐证;(3)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表头陈述考生专业名称时注明“师范”或“教育方向”;(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推荐意见栏对考生的师范类属性做出描述。以上证书、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
(一)考试实施
1.考试时间、地点:8月3日(星期二)上午8:30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考试开始时间前30分到达候考室抽签决定分组和顺序,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
2.组织实施: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教学+现场答辩”,“模拟教学”即面对评委上课,模拟教学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科目的教学内容,现场提供相应面试材料。考生不得自带参考资料、电子设备、教具等进行备考和模拟教学。每位考生的备考时间为20分钟,模拟教学时间为15分钟;“现场答辩”即由评委提问,应聘人员现场回答,时间为5分钟。
(二)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模拟教学”占80%,“现场答辩”占20%。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纳入聘用范围。若同一岗位应聘者面试综合成绩相同,以主评委“模拟教学”环节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加考“模拟教学”环节,加考时间另行通知。
2.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成绩,并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体检人选名单按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由江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入围体检的应届毕业生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不合格将撤销协议。
七、考察
对入围拟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考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等方式进行。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发现提交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网信息网组织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制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办理报到、人事关系及档案转递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况,根据需要可以在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一)考生放弃体检、政审、聘用,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面试综合成绩低于合格线(60分)的,不纳入替补范围。
十一、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将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十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所有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工作,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全体应聘者须于现场审核前完成不少于一针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者,按照江海区相关防疫要求执行;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应聘者,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进入现场应聘者要出示健康码和体温测试,应聘者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国家、省、市、地区最新指引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三号楼七楼706室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43、3861660(江海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637(江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注意:考生在报名时要留2个手机联系电话,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考生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参加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附件:1.2021年江海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第二场)岗位表.xls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部分高水平师范院校,省内一本院校(师范专业)名单.docx
7.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人员报名表(填写模板).doc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