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乡村学校专业学科人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惠州市惠阳区决定面向惠阳区区聘合同制教师招聘编制内乡村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编制内乡村教师35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在我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区聘合同制教师(在最近一个合同期内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的,服务期限可减少一年)。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须为师范类专业;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合格证,高层次同系列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
(五)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违反师德师风不良行为和表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至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分)。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初审)。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教育服务大厅。
3.现场报名(初审)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
(2)《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所在单位出具的聘期内思想表现、师德师风等综合鉴定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完成后留存复印件)。
(三)笔试、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等时间、地点
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及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留意公告及相关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或岗位组。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的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服务期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15日。
四、考试程序和办法
(一)基本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二)具体流程
1.现场报名。考生现场报名,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共同组成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现场报名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具体报名工作。
2.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请留意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3.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4.资格复审。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成招聘工作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情况,按岗位需求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7.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8.组织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9.选岗。根据考生报考同一岗位代码中的总成绩进行选岗,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选岗,直至同一岗位代码的岗位选完为止。
10.拟聘用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1.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从教承诺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之日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出惠阳区教育系统。进入面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在职教师考取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在职在编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符合《中共惠阳区委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办通〔2016〕13号)规定的,可按《关于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惠阳组通字〔2018〕36号)申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四)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和各级有关部门指导意见执行。
六、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教育局0752-3826339,1890266998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752-3768936
区教育局0752-3826153
八、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岗位明细分配表.xls
3.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提交材料目录表.doc
5.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