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教师招聘公告(154名)
2021年河源市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类别
(一)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54名,其中:中小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4名。
(二)招聘类别
第一类: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73名);
第二类: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23名);
第三类:面向社会招聘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54名);
第四类: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4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须取得与所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源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及需提交材料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00至7月30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二)网上报名需上传的材料(上传有关材料格式及要求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1.第一类: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相片、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属于有效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
2第二类: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相片。
3.第三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学位证(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片、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属于有效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
4.第四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片、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属于有效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
(三)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1日至1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相应学段学科专业技能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成绩(30%)+学段学科专业技能成绩(70%)。笔试总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2.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学段学科专业技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两项成绩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资格审查人选。
六、加分审核
2018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网上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加分审核。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以学段学科专业技能的原始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该岗位依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予以公示。
八、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源城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须在招聘学校服务5年以上,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2021年9月30日前。
十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违规违约责任:填报虚假信息、不诚信报考、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都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5.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762-3325219
6.本公告由源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河源市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docx
1.2021年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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