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2021年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为做好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教职员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河源开放大学13人,河源市卫生学校15人,河源理工学校7人,河源中学4人,河源高级中学6人,深河中学3人,博爱学校3人,共计51人。

说明:岗位代码请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6年3月29日后出生)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该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中职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不作要求,但必须于入职手续办理完成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和相应要求工作年限连续缴交的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河源高级中学;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路河源高级中学(碧桂园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只留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要有个人近期相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学历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3)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5)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招聘岗位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4.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进入现场报名,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考试

1.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01-002,013—018,028—030,035—037,039—041)考试形式:面试。参加面试人数即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人数。面试形式: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且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03—012,019—027,031—034,038,042—046)考试形式:笔试加面试。

(1)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试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其中:

①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3—011,019—025,031,038,042—046)面试形式:试讲。

②校医(岗位代码012)、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员(岗位代码026)、图书馆信息管理员(岗位代码027)和实训中心管理员(岗位代码03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③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代码032—033)面试形式:实操。

(3)考试合格分数线:

①笔试合格分数线(学科能力测试)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试讲、实操、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②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学科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科能力测试)、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和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7141号)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部门集约”——“河源市教育局”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餐。在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广东地区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在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

附件: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docx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河源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