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9年河源市源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等规定,我区决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类别
本次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人员共240名,分为六个类别:
第一类:选招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教师(10名);
第二类: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华南师范大学选招中学教师(10名);
第三类:选招中学音乐、体育特殊人才(8名);
第四类:选招中小学教师(142名);
第五类:选招有教学工作经历的小学教师(61名);
第六类:选招幼儿园教师(9名)。
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源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源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职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http://www.sydwzl.com/gdhyjszp
(二)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6日至8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源城区户籍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户籍在源城区的居民。
4.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于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的,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学校行政章)。
5.报考第五类岗位的考生须提交由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交相应任职期间的缴交社会保险证明。
6.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五、加分审核
2016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1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网上报考时须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核。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笔试考试以专业技能科目的原始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考生以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考试
第一类、第二类及第三类只通过面试考核录用,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只通过笔试考核录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专业技能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3.最终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70%);笔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二)面试
1.面试形式:以说课为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三)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的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通过笔试考核录用的考生,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通过面试考核录用的考生,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生本人于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45至5:00携带资格审查材料(详见报考指南第13点)到源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四楼(地址:源城区公园路19号)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拟聘资格。依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八、体检
组织体检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同职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源城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须在分配学校服务5年以上。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2019年9月1日。
十三、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违规违约责任: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4.系统初审、资格审查都是对考生的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5.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762-3325219
附件:1.2019年源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表.xlsx
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源城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