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东莞市塘厦镇属学校面向社会招聘编外教职工17名
为保证办学需求,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17名编外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公办学校编外教职员,为学校高质量办学提供保证。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教师13名,(其中小学教师5人,幼儿园教师8人);招聘后勤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塘厦镇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三)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1《岗位表》);
②普通高考招聘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③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其中一个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④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学历,专业是数学或者物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专业是数学或物理的岗位。
(2)职称与专业相符
①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
②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且具有相关专业(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以合同和社保材料证明为准)。
(3)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塘厦镇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外教师报名表》和《塘厦镇招聘镇属学校编外教职员报名信息表》发到相应岗位学校邮箱。文件名请按“岗位+姓名”格式注明。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后勤人员报名可以直接通过电话联系所报考学校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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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各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考者的报考资料,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通知。
(六)面试考核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试讲(适用教师岗位)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不算入总分。试讲内容为学科片段教学,提前30分钟备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试讲比例确定(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按1:3比例择优推荐入围试讲,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
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适用后勤岗位)
后勤岗位采用面试考核。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录用者。
4.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各招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聘请为1年,部分岗位为半年,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实际情况可续签。
五、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82861280;
联系人:杨振权、欧阳雄平
东莞市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1.塘厦镇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外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