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长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莞城街道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师需求,现计划于2023年7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长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小学长聘教师的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东莞市莞城街道公开招聘小学编制外长聘教师岗位表》。我街道长聘教师经费由街道财政统一解决,长聘教师年薪待遇11—16万元。
二、招聘对象
1.毕业生:指2022年6月—2023年8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和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本方案和《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一般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曾在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比赛中获奖或曾获地级市及以上个人荣誉或称号的,或在东莞市公办学校任职期间获所在镇街优秀教师或以上个人荣誉的,或具备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首日。
2.学历要求
应届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社会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历与专业相符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2),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2)职称与专业相符
初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
4.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人员须取得岗位相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教师资格可以任教本级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
具体各岗位报考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和《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2)。
其中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初级职称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职称才能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有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毕业未满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可不要求取得职称。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考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17:00止,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登录线上报名系统:http://gkzp.bpo5156.com/。注册后选择“2023年东莞市莞城街道公开招聘小学编制外长聘教师”根据提示报名。相关报名文件格式可在报名链接下载。
3.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鉴定书或认证证明扫描件(没学位可以不提供);
(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5)符合报考条件中“具体条件”年龄放宽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由莞城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相关人员组成资格评审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初审。
2.推荐面试考核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资格审查情况,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
(三)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考核由莞城街道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
(1)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形式:通过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等形式中选一种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待通知。
由莞城教育管理中心统筹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依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岗位1:2的比例从高至低推荐人选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2)试讲
由莞城教育管理中心统筹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的形式为现场试讲,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8分钟的试讲考试,其中美术、音乐、体育、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加试实操考试。
3.成绩
综合素质考核、实操、试讲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不达80分的均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按试讲再实操的分数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均相同需进行加试。目前在莞城任教的临聘教师设立加分项目。加分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临聘教师进行考核,分四个等次,对应加分别为:2分、1.5分、0.5分、0分,直接加入最后得分。
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考核×50%+试讲成绩×50%;
(2)总成绩(美术、音乐、体育、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考核×25%+实操×25%+试讲×50%。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指定医院,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近三个月内有在东莞市三甲或以上医院进行教师资格或教师招聘体检的,可提供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免于重复体检。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对拟聘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考察与核实。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莞学堂”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设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或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3.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6.考生应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如考生隐瞒不适合从事教师岗位的疾病,一经发现,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若招聘过程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8.本公告有关事宜解释权归东莞市莞城教育管理中心所有。
9.咨询电话:0769-22117926
1.2023年东莞市莞城街道公开招聘小学编制外长聘教师岗位表.xlsx
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东莞市莞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