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是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招聘4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4名,其中教师岗位1名,综合文秘岗1名,特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岗位2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特殊幼儿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1月30日);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及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EPG或PNG格式);
(8)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彩色扫描件;
(9)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
4、报名邮箱:3207210891@qq.com(注:报名材料须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12月3日。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准考证号和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本次招聘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的招考。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现场出示电子邮件通知内容)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顺序根据考生现场抽签顺序决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取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给出的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上公示,并同时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0769-23168483;联系人:钟老师
附件1: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