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科学高中2024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深圳科学高中党委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科学高中网站(http://www.szkegao.net/)、深圳科学高中公众号、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目前在职在岗的优秀教师。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4月23日(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目前在职在岗的优秀教师,须于2024年4月23日(公告报名首日)前具备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2 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 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关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
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
网上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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