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教师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教师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是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创办,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全面管理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新城核心区,占地面积160亩,于2022年9月建设落成并正式开学,现有初中一、二年级,小学一、二年级。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秉承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进德修业,格物致知”的校训,遵循“以完整的现代教育塑造高素质的现代人”的办学宗旨,心无旁骛地奔跑在“卓美教育”的路上——追求卓越的高度,累积大美的厚度,积淀行稳致远的长度,以“卓美教育”成就师生的卓美人生!
为满足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3名,其中,小学教师9名,初中教师14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本次各岗位招聘的对象见岗位需求表。
1.“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在2023年9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包括以上两类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在本招聘年度增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应聘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1)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以上职称,且获得下列荣誉或者奖项之一: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县(区)级以上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类奖励、学生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奖(不含指导老师)等。
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时间。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5.任教经历条件。招聘对象为非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普通中小学对应学段任教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学科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4年7月),且报名时仍在普通中小学任教。
6.其他条件。应聘人员还须符合岗位需求表中应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本条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英语水平等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按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为了“试考”虚假报名。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7.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留意手机信息和关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路径: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的相关信息。
(四)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免笔试的应聘人员也须网上考试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17:00。
3.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至笔试前。
5.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打印《免笔试应聘人员情况说明书》(附件4)并手写签名,须在考试确认时间内按要求发至指定邮箱,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免笔试。如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作放弃免笔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时间初定2024年5月18日,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5.招聘组织单位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6.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
(二)资格复审
1.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告。
2.应聘人员按照《资格复审材料表》(附件3),按照所应聘的岗位,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发放《资格复审不通过告知书》告知其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4.应聘人员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要求在资格复审期间补充完整,并签订《限时补齐资格复审材料承诺书》,未在规定期限补齐完整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人员。
6.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环节。
2.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3.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教、回答问题、专业技能展示等形式,面试时长为20分钟以内,专业技能展示的内容为指定项目和自选项目。B类岗位面试采用试教、回答问题等形式,面试时长为15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5.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6.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有关网站查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
2.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获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安排,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入学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九)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61161907(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监督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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