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教师招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关于2021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1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2021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宝应县安宜镇社区教育中心泰山校区(宝应县泰山东路35号原宝应县三里小学)。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单位证明、考生未就业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待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考生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除上述材料外,请考生下载打印《2021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2021年5月19日下午17: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
附件1:2021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2021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doc
注意: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5月下旬左右,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宝应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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