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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教育局教师招聘方案(160名)

发布时间:2024-02-28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4年春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就赴相关高校公开招聘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6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等执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被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志愿在阜宁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 8月   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

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地设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点招聘岗位和人数随招聘进程动态调整。前一招聘点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一招聘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后一招聘点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合格证明。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表、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复印。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及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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