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教师招聘网 各市直达:  南京 常州 淮安 连云港 南通 宿迁 苏州 泰州 无锡 徐州 盐城 扬州 镇江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泰州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合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

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7日09:00-5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09:00-6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7日09:00-6月1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5月17日09:00-6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6月8日-6月9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6月6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2023年8月3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高等职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园文化等。

2.笔试时间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或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分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4.中共党员证明(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计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①笔试;②面试;③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158091、8615809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15824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一)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二)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5月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