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2021年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泰州医药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泰州医药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公告》中资格复审环节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1311会议室(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办公楼主楼13楼)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主动出示“苏康码”,配合体温检测,除身份核验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资格复审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9、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对不能按《公告》规定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高新区科教局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认真阅读《泰州医药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泰州医药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泰州医药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