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37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5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2024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录取报到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5年6月1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与现场审核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9:00-12月2日15:00。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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