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公示及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公告
根据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安排,经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岗位选聘人数(部分岗位为核减后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名人数不超过岗位选聘人数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现将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予以公示,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考点 | 时间 | 地点 |
长春 | 12月4日 |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一) |
北京 | 12月6日 |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西三环北路105号)教一楼101教室 |
长沙 | 12月8日 | 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格物楼5楼 |
南京 | 12月11日上午8:00 | 另行通知 |
二、资格复审要求
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资格审查登记表》(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留存。应聘人员提前自行准备复印件,并按顺序排列。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②学生证;
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
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如已取得请提供);
⑦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⑧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综合性表彰证书等;
⑨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职务或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证书等;
⑩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各级学科类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
⑪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三、面谈、面试时间及地点
各考点的面谈、面试时间及地点以资格复审现场通知为准。
四、签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签约(考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选聘公告》为准。
附件: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公示.pdf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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