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第三次教师招聘公告(42名)
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第三次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旗舰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是现代苏州城市新中心。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质效最好、创新活力最强、营商环境最优的区域之一,在商务部公布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连续七年位列第一,成功跻身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
苏州工业园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均衡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建设,构建了公平、优质、便捷、多样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发展模式,创造了沿海发达地区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成功样板,成为国家教育改革创新的排头兵。
为更好地为园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相关手续按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二、岗位需求
本次园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型人才4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三次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招聘岗位信息》,招聘岗位数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及考核情况动态调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条件的应届博士生可先上岗再考证。)
3.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
①国家级名师、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区县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紧缺型人才
①双一流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名牌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丰,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③优秀中高考学科教研员,质量意识强,教学实绩好,中考或高考成绩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区市教研机构或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岗位经历,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级职称及以上。
④优秀的高中学科竞赛教练,三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的竞赛教学任务,近三年有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一等奖或多人次省级一等奖的业绩,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报考:现役军人;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2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2024年2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备注:
1.双一流高校名单依据2022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查看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第二次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招聘岗位信息》,下载附件2《应聘信息填报表》、附件3《个人情况表》,填写完整后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证书、人才荣誉证书、教育教学竞赛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资料等)扫描件一起,以“学段学科+姓名+园区第三次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招聘”命名,高中发送至邮箱:yanglij@sipac.gov.cn;初中、小学发送至邮箱:szzhoule@vip.163.com。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00。
五、资格审核及考核要求
(一)资格审核
园区教育局对本次报考人员所投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持相关资料于8月12日(周六)8:00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1.审核时间:
2023年8月12日(周六)上午8:00—8:30。
注意:如考生超过8:30未到达审核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2.审核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苏州工业园区苏茜路68号)
3.审核内容:
报考人员请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留存。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表;
(3)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应届博士生可先上岗再考证);
(4)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应聘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及相关荣誉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证书、人才荣誉证书、教育教学竞赛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资料等)。
注意:如因本人所带原件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未通过现场审核的,将无法参加后续考核环节,责任自负。
(二)现场考核
1.人才素质测评。8月12日上午9:00—10:00。
2.业务考核。人才素质测评结束后,考生抽选业务考核考题,独立备课30分钟,演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结构化面试。业务考核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教育理念、思维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成绩计算及选岗规则
人才素质测评、业务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成绩按3:3:4的比例计算总分成绩。按同学段同学科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岗位需求数量,公布入围名单。入围人员根据总分成绩名次排序,依次进行选岗。
七、相关待遇
园区教育局为本次录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录用人员可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相关人才政策,另行申请享受教育人才奖励、津贴及住房等优惠政策。
八、体检和考察
1.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核查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录用要求
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必备的进编材料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为其办理进编手续,聘用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有关约定执行。因未能及时提供材料不能进编的人员,以企业化管理身份录用。
十、监督办法
2023年园区教育局事业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联系电话:0512-66681126、66681140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第三次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招聘岗位信息.docx
附件2:2023年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应聘信息填报表.xlsx
附件3:2023年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个人情况表.docx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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