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笔试查询时间及方式
9月18日15: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9月19日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宿豫区教育局5楼502室;
咨询电话:0527-84466502。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复审表1份(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
5.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6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面试准考证》,并现金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四、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9月20日下午14:30-17:30;
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宿豫区教育局5楼502室。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附件:1.附件1: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资格复审表
2.附件2:未就业承诺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