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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资格复审及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2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资格复审及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22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公告》相关要求,2022年新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所有岗位的笔试及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22日(8:30—11:30,13:30-16:00)

2.地点:常州市新桥初级中学(云台路11号)

(二)资格复审安排

请考生尽可能根据相应学科的时间节点参加资格复审。

时间安排

审核一组

审核二组

审核三组

审核四组

8:30—10:00

小学语文1组

小学语文2组

小学语文3组

小学语文4组

初中道德与法治

初中地理

初中历史

初中物理

高中政治

高中地理

高中历史

高中物理

10:00—11:30

小学语文5组

小学语文6组

小学语文7组

小学语文8组

初中生物

初中英语

初中语文

小学科学

高中生物

高中英语

高中语文

小学信息技术

小学美术

初中信息技术

特殊教育

13:30—15:00

小学数学1组

小学数学2组

小学数学3组

小学数学6组

小学数学4组

小学英语1组

小学数学5组

初中数学

15:00—16:00

初中化学

小学英语2组

小学体育

小学心理健康

高中化学

小学英语3组

初中体育

高中心理健康

高中数学

小学音乐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 下载并打印,填好完整信息)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人员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①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9日)。

(3)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①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须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页面截图打印版,同时承诺在录用后自试用期起一年内取得。

②已通过笔试、面试,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4)以2016年9月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工作且持续至目前仍在岗的在册临聘教师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2016年9月之前任教至今单位(派遣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2016年9月之前-2022年7月的学校聘书(劳动合同)。50周岁以上女教师需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未办理退休证明。

(5)30—35周岁(1986年6月27日—1991年6月27日)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辖市(区)骨干教师以上(含)专业称号证书

③中小学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辖市(区)二等奖以上(含)证书

④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材料(见第(6)点)

(6)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

一般毕业证书上应标注“师范”字样(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标注“师范”字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须提供认定教师资格时确认为师范类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③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⑥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取得或正在申请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材料之一:

①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毕业证书;

②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

(8)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具备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或毕业专业不限、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

(9)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等)。

2.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人员须于2022年7月23日9:00起登陆网站(http://www.yning.net/xbjs2206/mstz/default.asp)下载、打印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无法打印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本次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4.7月22日16:00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费100元(现金),考生可在缴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关注“常州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主页面,点击右下角“财政服务”获取电子票据。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一)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人员。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24日

2.地点:常州市新桥初级中学(云台路11号)

3.具体安排详见《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和现场告示。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注意事项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前10分钟教学。准备时间为60分钟。

2.考生请带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准时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行程卡”绿卡、“场所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前考前7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所在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地点入口主动报告,提供本人开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核酸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第2次核酸采样时间须在达到资格复审地点前24小时内)。

2.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后尽量不离常,保证能正常参加7月24日的教学能力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当天考生须出示身份证、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行程卡”绿卡、“场所码”绿码。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考前7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所在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地点入口主动报告,提供本人开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核酸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第2次核酸采样时间须在达到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地点前24小时内)。

3.考生备考期间须遵守附件2中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考生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应按要求落实“三天两检”,并积极配合居住地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4.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可以于7月23日上午8:00—11:00在新桥实验小学门口的道香广场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二)注意事项

1.如因特殊原因导致资格复审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延期,将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另行通知。

2.课堂教能力测试成绩将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3.咨询电话:0519-85177992。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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