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2023年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100名)
南京市雨花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宁雨人招公告﹝2023﹞2号
为加强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依据《南京市雨花台区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雨编发)﹝2023﹞3号)要求,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18所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备案制管理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公开发布。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雨花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幼儿园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须满足:
1.普通高校2023年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须满足: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两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以幼儿园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记录为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如取得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http://zp.yhjyxx.cn:8020/)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5日8:00至2023年6月7日17:00。
(3)本次招聘同类别岗位采取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
2.资格初审。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5日8:00至2023年6月8日16:00。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8日期间8∶00-17∶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6月5日8∶00-6月8日17∶3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补充报名材料。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6月7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5日8:00至2023年6月9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3年6月21日8:00-6月23日24: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883593。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身份证(正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③具有满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身份证(正反)、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满2年的劳动合同。如是劳务派遣的要在合同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另附用人单位证明。
④年龄放宽到40周岁报考的,还需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⑤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学前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占总分2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总分80%),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周六)上午,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28日9:00-6月29日24:00,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2023年备案制教师的必备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雨花台区教育局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公布的《关于南京市雨花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南京市雨花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面试方案,经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前教育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授课占面试成绩的4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3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雨花台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类别岗位合并招聘,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幼儿园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参照幼儿园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须按照招聘单位通知。
应聘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参加缴费确认、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二)招聘监督
雨花台区教育局组织科:025-52873631
本公告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雨花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1.xlsx
附件2:南京市雨花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2.xlsx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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